商務部公告2021年第17號 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苯醚反傾銷調查的延期公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2020年8月3日,商務部發(fā)布年度第31號公告,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聚苯醚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。
鑒于本案情況復雜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》第二十六條的規(guī)定,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,即截止日期為2022年2月3日。
商務部
2021年7月23日
閩公網安備 35020302033895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