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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公示《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廈門交易團出口展參展規(guī)范》(修訂版)的通知
各有關企業(yè):
為規(guī)范和加強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一般性展位(以下簡稱“廣交會展位”)使用管理,支持企業(yè)用好廣交會平臺開拓海外市場,助力我市外貿保穩(wěn)提質,現(xiàn)結合廣交會工作要求和廈門交易團工作實際,我局對《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廈門交易團出口展參展規(guī)范》進行修訂,現(xiàn)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:2024年5月29日至6月2日。如有意見建議,請向市商務局反饋。
聯(lián)系人:小陳
電 話:0592-2855853
傳 真:0592-2855854
附件:《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廈門交易團出口展參展規(guī)范》(修訂版)
廈門市商務局
2024年5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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